admin54 發表於 2006-11-9 20:45

B4 分板指引 (07年4月28日起生效)

B4 分板板規 (2007 年 4 月 28 日起生效)

1.a.本分板討論範圍包括兩岸三地(包括中國內地、澳門及台灣,但不包括香港)的巴士及無軌電車。惟來往香港的過境巴士,以及其他與各 A 、C及 D 區分板重疊者則不在本板討論範圍。
b. 來往香港的過境非專利巴士請在 B6 板討論
c. 在兩岸三地境內出現的香港巴士(包括現役、未曾服役及退役不足三個月者),可在相關香港巴士討論分板討論。
d. 板主對文章應歸屬的分板有最終決定權。

2. 本分板按站規第 44 條之豁免,容許站友以簡體字貼文。惟站友必須確保有關文字能在本站顯示正體中文的電腦上同時正確顯示。此外,為確保讀者能夠閱讀流暢,請不要在在同一段落內夾雜簡體字及正體字。

admin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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