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新聞]
立法會議員就巴士迷問題提出質詢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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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606/10/P2026061000267.htm
有關馬路上拍攝並阻礙或干擾巴士操作的人士,現行法例亦涵蓋行人於道路上作出危害其本人或他人安全的不當行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48條規定,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如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二千元。警務處並沒有備存因違反《規例》或上述《道路交通條例》相關規定而被檢控的巴士司機、乘客和行人數字。
(四)運輸署十分關注專營巴士車長在執勤時受到干擾的情況,一直與營辦商保持緊密聯繫,並已向他們提供培訓教材影片,供車長參考。內容主要涵蓋車長如何應對可能於巴士上發生的不同情況,包括處理突發事故或面對乘客作出可能危及行車安全舉動的技巧、車長自身的情緒和心理質素等。另外,運輸署亦會與營辦商舉行定期會議,提醒他們監察前線車長在執行駕駛任務時有否遭遇干擾,並視乎需要及時報警求助。政府亦不時聯同道路安全議會進行宣傳,提醒市民注意道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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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讓座予同行啲小孩及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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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hkitalk.media 於 2026-6-10 13:10 編輯
近期接連發生涉及「巴士迷」影響安全的事件。在今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民建聯植潔鈴議員對此表示關注,向政府質詢有關行為對公共巴士行車安全及車廂秩序的負面影響,並探討現行法例的阻嚇力,特別是行車期間阻礙或干擾巴士操作的行為。
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答覆時強調,政府一向高度重視專營巴士的營運安全。針對部分「巴士迷」為拍攝巴士而衝出馬路、阻礙行車的險象,局方指出《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已作出規管。任何行人如疏忽地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即屬犯罪,可處罰款二千元;而故意阻礙或妨礙巴士車長,或不適當干擾巴士操作,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千元及監禁六個月。
為防範此類干擾行車安全的事件,運輸署正與專營巴士營辦商緊密合作加強前線培訓,包括提供培訓教材影片,提升車長應對突發事故及管理情緒的技巧。而巴士總站及車廂內均已安裝閉路電視系統,營辦商在有需要時會將錄像資料交予執法部門協助調查。巴士營辦商亦已加強在車廂內張貼告示及宣傳乘客守則,提醒乘客不得故意妨礙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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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inktr.ee/hki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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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次5513拎去大圍站玩 (好似B8果次), 部車朝早是主任開車, 之後由陳經理控俾大家影, 與眾同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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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玩到要由制度上去控制班人, 代表已經係好過份, 依家啲人係唔識收
另外運吉咁答呢, 見佢除咗推畀業界, 佢有冇考慮過 (甚至夠唔夠膽) 好似英國同新加坡咁,
喺車廂入面張貼以下標語:
"我們重視每一個員工 對滋擾謾罵員工零容忍"
如果咁樣先對車長最有保障, 亦可解決奇怪投訴嘅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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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309 發表於 2026-6-10 13:42
其實玩到要由制度上去控制班人, 代表已經係好過份, 依家啲人係唔識收
另外運吉咁答呢, 見佢除咗推畀業界, ...
一日有內部人士參與埋一份,同營辦商開會傾有鬼用!單單之前麻雀婆經常假日車務調動,有珍禽異獸出現在非該車車廠,已經夠曬神奇啦!
近年玩到企馬路中心影廣告車或愛車,另外新線開辦就有行車記錄員跟車,不過開線頭班搶埋市民搭車權利就過份左!營辦商係咪每條線都提供額外用車,for頭班車招呼巴迷及市民。就唔清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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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九巴ATE189(LN9267)、新巴5787(VX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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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番幾個英勇便衣﹐在一堆巴敗 離開行人路/在不適當地方 影相時﹐玩突擊捉番幾個落 "义廚"。
未夠歲數就帶番警署﹐叫家長去接放學。
真係要示範一下﹐同大家講警方真係有做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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