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係如果城巴提出覺得有重疊,太公選擇去接納呢一份意見嘅時候,幾時有要求要路線服務性質完全相同先?如果係明文規定嘅話,有無得引用出嚟討論?
太公做諮詢程序連紅小綠小都會問
唔通呢啲又話佢同巴士係同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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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3係一般過海路線開頂係旅遊路線
橫睇掂睇點睇都唔係「服務性質完全相同」
更何況就算真係相同,其他H線一早撞曬其他現有路線(包括聯營路線或九巴獨營路線)
唔使等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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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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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邊度有寫太公要求完全相同先可以攞 973 做擋箭牌?
相同與否我諗唔係大家嘅爭拗點
調返轉太公會考慮「區內現有的公共交通服務」要搵明文出嚟就唔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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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相同係你講嘅
我直quote啫
旅遊開頂路線
正常人都唔會當「現有區內公共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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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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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邊個講,大家爭議點明顯唔係呢度,有咩好 quote?
一般乘客未必視作同等服務,太公批「旅客服務」嘅專利巴士出嚟,係咪按呢一句就得就唔洗考慮其他交通服務嘅意見先?
最基本一樣嘢就係太公唔諮詢就好大機會衰程序,諮詢得城巴好大機會攞 973 出嚟擋箭覺得影響到生意,完
至於太公點諗「973 重疊」呢個意見就太公嘅事,我認知呢度先係有爭議嘅地方;不如前面都講咗,太公觀點基本上我哋點討論都係廢話,除非有明文 quote 到出嚟討論。
以最近 H1/H2 系列改「旅客服務」唔做 $2 都要經 RPP,我相信太公角度就咩服務類型都係一樣程序,都係要如 RPP 引言開設服務要審視「現時巴士服務的網絡」
我自己分析就係 H1 改得成在我角度就係重疊未夠,太公接納尖沙咀來往中環大致上對「現時巴士服務的網絡」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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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Man@MFHK 於 2026-4-25 18:33 編輯
太公嘅嘢就緊係搬龍門㗎啦⋯⋯
我係好奇究竟九巴自己縮唔試吓闖關拉HK2入欣澳,定係有惡勢力一早企定定喺度落佢閘?
至於點解連馬灣都唔停就好明顯與城巴無關,原因就只有太公同九巴自己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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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vo B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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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乘客未必視作同等服務,太公批「旅客服務」嘅專利巴士出嚟,係咪按呢一句就得就唔洗考慮其他交通服務嘅意見先?最基本一樣嘢就係太公唔諮詢就好大機會衰程序,諮詢得城巴好大機會攞 973 出嚟擋箭覺得影響到生意,完
你呢把正正係回力刀嚟
要跟足專利巴士玩法(考慮其他交通服務意見或其他持份者包括乘客意見)係要出諮詢例如RPP或區會文件
而其實H3/4係冇做到反而係旅遊發展局同海洋公園攬住一齊出
反而HK1係有落區議文件
你冇得用
佢係專利巴士,所以973有保護網/同等服務
但又唔出RPP/區會文件做H3/4
呢個係雙重標準搬龍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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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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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仲有小巴308M
又係一小時一班
尾車為平日下午4時,紅日為下午6時30分
都係可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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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KG1428退役後,TW5398是我的新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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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線應該無旅發局批
好似A 車要機管局批
b 車可能要入境處批
除非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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