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之神 發表於 2026-4-26 01:12
H線應該無旅發局批
好似A 車要機管局批
呢樣要問首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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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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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個記錯咗
不過份諮詢文件就2月20號出,個發佈會就2月21號搞
你真係覺得同一般專利巴士路線一樣?
不過都係講句,紅巴識趣同太公勸退已經令事情唔會發生
你今日問太公都唔會有答案,因為可能性近乎零更加唔會走去諗
不過由始至終唔認同973都叫可以叫有保護網,完全無supporting
現有同類型本地路線都可以容許有一定程度/可控/少量重疊,更何況旅遊路線同一般路線完全唔同性質定位價錢
就算國企有光環,都一早喺識趣同勸退截咗,唔會落到保護網呢個技術層面因為要拗的話贏面仲低過被識趣同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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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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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巴自己摸曬底然後坐定粒六又好,開發佈會公開件事俾壓力太公又好,場發佈會係拉票又好,大把原因可以解讀
不過,話諮詢係走流程我諗無人反對,正如 HK1 加價咪又係咁
你識話紅巴識趣同太公勸退呢兩點
不如諗下點解要「識趣」「勸退」?
呢啲諗法最後咪又係建基於技術面分析,覺得有啲位未必過到咪「識趣」或「勸退」
973 好難唔會係分析嘅一部分
如果認為原因係單純面對國企光環嘅話,咁 HK1 開得成都好奇怪
所以最後「勸退」本身就係一個答案
調返轉「旅遊路線」呢啲新概念,太公條線畫到去邊根本無得估,即係技術面其實係無嘢可討論
而係咩情況允許幾多重疊(不論走線定係客源)從來都係太公自己判,不過攞 973 賣慘就好難無同情分,唔會係「完全無supporting」咁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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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6-4-27 17:02 編輯
不同意
973可以賣慘唔等於所謂重疊係合理抗辯成功嘅保護網
正如皇后山都據聞扭足幾年先比A43P入到去
旅遊路線係新概念未必知道點劃線係冇錯
但只限最遲直至施政報告提及/車費等級表加入旅遊路線類別
當類別正式訂立之後所謂唔識劃線就完全唔成立(包括H3/4開線)
追溯至新巴H1及前H2開辦,係跟足一般路線落RDP/RPP進行諮詢,與一般路線無異
絕對同意當年可以叫新概念未必知道點劃線係冇錯
但去到近期H3/H4/HK1/HK2已經見到行政安排明顯差異,將行政程序減至最少以達到目的為主
行政程序執行上嘅明顯差異已經充份說明執行者明確知道定位上嘅明顯差異
如果呢個係法庭審案,呢個咁明顯嘅行為已經證明到意圖水洗都唔清
新概念/唔知點劃線等顯然唔會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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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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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西九小確幸 於 2026-4-27 10:44 編輯
不過講開,點解A43P/A41P要扭咁耐先拉幾班入到去?記得當年整成條A26入安達安泰都冇聽過紅巴阻撓
雖然唔代表的乜,但至少印證海庭所謂保對家都係一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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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西九龍出發,看香港交通優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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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車:九巴ATE189(LN9267)、新巴5787(VX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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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6-4-27 19:17 編輯
呢樣我會覺得唔係純粹因為海庭
要睇埋巴公自己意願
引證唔到海庭雙重標準
皇后山要去機場 點都係出上水粉嶺轉龍運巴
唔通真係出西九龍轉城巴咩?
A43P/A41P係咪全日入去班人都係咁搭,舊錢都係穩袋都係同樣價錢,根本唔需要急住全日延長
開入啲反而嘥油嘥車嘥人嘥資源
呢個亦都係幾十年嚟紅巴持住monopoly一向嘅經營手法,踢十下先郁一下,你咪自己區內線出市中心轉返我架車
而且皇后山無乜位,佢大條道理繼續佛系
最多吸引唔到一程過會搭巴士,唔一程過嘅會搭的士嘅人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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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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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
參考皇后山一事,荒謬還荒謬,太公考慮得即係有一定技術層面可以討論
最終放行 A43P 係一個結果,背後唔一定係單純因為一個技術原因去放行或不放行,可以有多個技術原因所以先要太公判
調返轉如果完全無技術原因可言根本無原因比佢扭到幾年
我亦無認為 973 必然會抗辯成功,只係無法認同你完全不會成功「完全無 supporting」的見解。
但去到近期H3/H4/HK1/HK2已經見到行政安排明顯差異,將行政程序減至最少以達到目的為主
行政程序執行上嘅明顯差異已經充份說明執行者明確知道定位上嘅明顯差異,如果呢個係法庭審案,呢個咁明顯嘅行為已經證明到意圖水洗唔清
首先要釐清,唔覺得大家係爭論定位差異是否存在,從來係爭論係定位上差異是否足以完全無需考慮其他現有交通服務,講緊嘅「劃線」係太公對批出呢個服務背後嘅準則、理由同埋考量因素,唔係條線可唔可以定性為「旅客服務」
豪華巴士(即係 P 線)一樣係定位有異,如果呢套以定位為本嘅理論成立的話巴士公司係咪可以爭住開嚟搶生意?太公從來最大原則明顯係維持生態平衡,唔係行政程序上有異/有減少就等於無行政程序,完全唔洗按現有規則去走;但最後不論規則點變,咪又係以太公為準,行政上有異最多證明規則係可變,但唔係你話唔洗考慮現有路線就忽然有根據
而現時同樣係處理呢類「旅客服務」,H1/H2/H2K 要唔做 $2 依然選擇咗經 RPP,程序唔同 HK1 加價,兩者都係「旅遊服務」改為「旅客服務」;即係最多只係太公有允許唔經 RPP 做事,同時間唔經 RPP 嘅普通路線係有例子,見下:https://hkitalk.net/HKiTalk2/thread-1024201-1-1.html
如果「行政安排明顯差異」係基於唔洗上 RPP,搵到例子普通路線都可以咁做就即係成個推論都錯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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