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k.on.cc/hk/bkn/cnt/news ... 0502_00822_001.html
勞工處指,如政府作出「極端情況」公布,除與僱主就此情況下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的人員外,僱員應留在原來的地點或安全地點,不要啓程上班。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如工作地點有危險,在可行及安全的情況下,僱主應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如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生效期間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僱員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仍在工作地點的僱員暫避。
不過依家唔上班都WFH
同埋大規模塌樹好多時過左惡劣天氣照發生
唔夠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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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很簡單 人類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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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冇彈性都唔重要,最重要係呢個指引本身有冇法律效力,僱主係咪一定要跟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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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kei_hk 於 2024-5-3 11:20 編輯
「極端情況」都算係新野﹐唔少人都知道情況/環境係惡劣﹐但係唔知大家應該點去安排工作。
就算可以WFH﹐公司都唔知「極端情況」是否定為WFH 的標準。
現在﹐政府有一個清晰的指引﹐打工仔及公司都係有一個標準﹐去定出工作安排。
ps. 「極端情況」不一定係惡劣天氣﹐但多數都係惡劣天氣所引發。
上次的例子﹐本身都有黑雨﹐不論有無新指引﹐當時都已經有晒指引去處理(黑雨)。
反而係翌日﹐惡劣天氣過後﹐才是「極端情況」。
講出行的安全﹐真係無問題﹐只係交通大混亂﹐所以才發出「極端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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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要跟從。
正如8號風球﹐都唔代表一定有 "打風假"﹐都係一個指引。
但係一些非必要工作的崗位﹐顧主依然要員工當值﹐對員工士氣來講都唔係好事﹐對公司來講都唔係好事。
既然政府都有一個指引﹐絕大多數公司都會跟隨﹐無謂製造一個空間﹐比人製造話題﹐議是議非。
ps. 隨著WFH的出現﹐打風都唔代表你可以放假﹐顧主一樣可以要求打工仔繼續工作。
這一方面﹐奴工署都講無法律性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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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勞工開始分佈於各
行業/團隊,正式宣佈政策
係必須,去年九月真係一鑊粥
輸入勞工常附帶每月最低
工作時數合同,是否扣假/補回
獲得資訊亦唔夠本地僱員直接
僱員要嘅係「缺勤會否招處分/
扣假/扣薪」嘅答覆。
再引去年九月八日為例,下午天氣
已唔算太惡劣,但唔少地區基建受損,
交通未能全面恢復「極端天氣」狀態
維持到次日零時零分,修訂係有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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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i_hk 發表於 2024-5-3 11:28
不一定要跟從。
正如8號風球﹐都唔代表一定有 "打風假"﹐都係一個指引。
WFH 呢樣嘢並唔存在任何法律問題, 打風其實係唔會放假, 只不過係因為以前打風返唔到公司令到工作未能進行, 只要僱主有辦法安排職員在家工作,僱員就要接受,除非一早已經向僱主提出未能安排,僱員唔可以認定打風日就等於放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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