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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admin89︰調派某一組線測試之用就唔當係特見?!

[複製鏈接]
 樓主| sea1986 發表於 2011-10-4 15:0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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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eddybus 於 2011-10-4 14:50 發表
我只係見到有人不斷提及扣分無理,中伏被扣分
覺得呢個人將個著眼點擺左係扣分者
同埋印象中有人之前話過如果對文章唔滿意應該要用報告唔應該評分
我覺得對板方處分應該一視同仁囉
而家件事比我感覺係有人講一套做一 ...


咁你再睇到多次果篇被投訴嘅文
板主係點樣罰板友先
佢係扣分罰板友,如果換轉佢停人板
我都一樣會討論
只係而家有人一見扣分兩字硬係歪曲我嘅原意
我都冇辦法
你硬係要覺得我針對扣分呢樣嘢我都冇乎
但重申一次,換轉當事人停人板,我都會出文討論單case
請你勿對人不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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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E24 發表於 2011-10-4 15:4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eddybus 於 2011-10-4 14:50 發表

不過閣下標籤一班合規評分既人係和諧評分專員,其實都證明閣下對佢地本身有偏見

係,我敢做敢認,又如何?
公器公用 香港早要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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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dybus 發表於 2011-10-4 16:1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ea1986 於 2011-10-4 15:01 發表


咁你再睇到多次果篇被投訴嘅文
板主係點樣罰板友先
佢係扣分罰板友,如果換轉佢停人板
我都一樣會討論
只係而家有人一見扣分兩字硬係歪曲我嘅原意
我都冇辦法
你硬係要覺得我針對扣分呢樣嘢我都冇乎
但重申一次,換轉 ...


我只係根據你既往績黎諗呢件事
如果你覺得我係冤枉左你我咪講聲對唔住囉......

回返題,報告唔一定係要就咁按報告制,板規有寫明投訴處分應該點做
仲寫到明第三者投訴板方係有權唔處理
而家有投訴專員發炮專員一而再再而三唔理板規,下下開文發炮,開文鬧人
板方都繼續縱容呢啲行為我就真係對呢個板感到失望
丫唔係,其實我自問連對呢個板失望既資格都無...

原帖由 ATE24 於 2011-10-4 15:43 發表
係,我敢做敢認,又如何?


咁當你有咁既假設,你提及任何有關評分者既投訴或者評論會係客觀嗎?
或者簡單啲,會說服到其他人嗎?

[ 本帖最後由 teddybus 於 2011-10-4 16: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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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E24 發表於 2011-10-4 16:2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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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teddybus 於 2011-10-4 16:18 發表


咁當你有咁既假設,你提及任何有關評分者既投訴或者評論會係客觀嗎?
或者簡單啲,會說服到其他人嗎?

我信惡人自有惡人治,我唔使亦無必要出手。
公器公用 香港早要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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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dybus 發表於 2011-10-4 16:23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TE24 於 2011-10-4 16:20 發表

我信惡人自有惡人治,我唔使亦無必要出手。


你覺得你話人和諧惡人有解決問題嗎?
呢啲咁唔尊重既說話根本就唔應該講出黎
比人話唔尊重其他人而被扣分仲好意思投訴箝制言論自由
係以前個位admin先會咁縱容呢種潑婦罵街指桑罵槐既行為
扣親分就係和諧就係惡人,咁全世界既教授supervisor通通都係惡人啦...

anyway,呢篇文個重點唔係評分制或者所謂扣分專員
上面講既野我都重覆過好多次, 你聽就聽唔聽就算
無謂比位某啲有心人發表佢個套扣分專員箝制言論自由既偉論...
反正閣下都講左,惡人終有惡報
我都放長雙眼睇下呢種人以呢種心態出去做野會有咩下場...
不過我就真係想問一下呀ATE24大大:
未知唔理板規指示開文發炮,或者支持呢種漠視板規行為又算唔算係惡人哩?

[ 本帖最後由 teddybus 於 2011-10-4 17: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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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p3011 發表於 2011-10-4 17: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teddybus 於 2011-10-4 16:23 發表


你覺得你話人和諧惡人有解決問題嗎?
呢啲咁唔尊重既說話根本就唔應該講出黎
比人話唔尊重其他人而被扣分仲好意思投訴箝制言論自由
係以前個位admin先會咁縱容呢種潑婦罵街指桑罵槐既行為
扣親分就係和諧就係惡人,咁 ...


呢度一路講緊版主扣人分,好似係你將扣分專員拉入黎呢個 topic 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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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89 發表於 2011-10-4 19:4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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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答以上各位版有提及的問題前,本人先就多日未為事件作出解釋而作出道歉,希望各位能夠原諒本人。
以下,讓我就事件作出解釋。

首先,就扣分一事,本人先接到版友提出非特見的報告。
於是根據5. 重覆特見/非特見的規例,
向當時為Level 0 的版友NG994@E34 (uid=19570) 作出-10評分。
理由為「#8900 已調派往西隧9系線行走, 作測試之用, 故不視作為特見」。
相信由於這一句評分理由令到各位版友有所不滿。
本人承認在處理此事上理由的確有點含糊不清,
所謂調派9系線作測試之用,其實只限於967線,
如果以上的言論曾令各位版友感到不解或不滿,
本人願意為事件再次作出道歉。

其次,本壇一向接受版友就評分提出上訴,
而且亦有非涉案站友幫站友上訴成功補加iPower/復板例子,
唯至今仍未接到反方投訴。
因此,本站歡迎被扣分站友提出上訴。

另外回應da54版友,
閣下某程度上亦認為8900@967為非特見,
不過本板不同意da54站友所言 : 「第一日行967,仲要未正式落去,覺得特別好正常丫」。
本板扣分制度從未有,亦不會考慮涉案特見背景。
簡單來說,會依據版係規的定額扣分制。
另外本板轉制(一律扣40分轉按level扣分)時有5日詢問期,
但可惜沒有任何有關扣分建議,故此該站友只能按規定扣10分。

最後,本人在此向因為評分理由含糊而誤導或有關版友作出道歉,
亦感謝所有參與討論的版友的意見和特見版會員的支持。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各任何一位admin聯絡。
本人亦已發私人訊息向NG994@E34版友提出是否需要就評分作出上訴。

[ 本帖最後由 admin89 於 2011-10-4 19: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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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54 發表於 2011-10-5 01:0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7# 的帖子

根據 B7 板板規,非特見係指「 XX 路線掛牌/後備車但行走其他路線」,但可惜城巴並無掛牌車制度,此其一。
第二,根據消息人士告知,8900 試行 967 的正式生效日期係十月開始,即係樓主貼文時 8900 仍未正式固定行 967。

另外,根據上訴委員會 3.2 條,站友只可對暫停或永久終止貼文權的處分提出上訴。
所以我相信上訴委員會正路應該唔會受理評分上訴。生殺大權實際掌握於閣下手中。

評分

參與人數 2aPower +2 收起 理由
kp3011 + 1 版管越描越黑
ATE24 + 1 笑o左,評分都可以上訴真係第一次聽…… ...

查看全部評分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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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a1986 發表於 2011-10-5 10:08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17# 的帖子

既然板主自己都認為該次處分有誤
何解板主你唔主動去處理今次錯誤,要當事人自己去上訴?
若果板主你認為自己推翻自己裁決有欠公允,何不邀請同板板主或代理板主處理?
萬一當事人冇留意你嘅訊息,咁會唔會白白食咗一隻死貓?
如今板主都知自己裁決有問題,應該主動更改裁決,咁先至顯示得負責任嘅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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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89 發表於 2011-10-5 10:2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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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da54 於 2011-10-5 01:08 發表
根據 B7 板板規,非特見係指「 XX 路線掛牌/後備車但行走其他路線」,但可惜城巴並無掛牌車制度,此其一。
第二,根據消息人士告知,8900 試行 967 的正式生效日期係十月開始,即係樓主貼文時 8900 仍未正式固定行 967。

另外,根 ...

1. 為更有效定清九巴以外特見定義,由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起,將加設九巴以外的特見定義為"非指定常用車或車型行走有關路線",
而為免版友對"指定常用車或車型"不清楚,有關之特見會先高亮顯示,由執行高亮起計5日內經版主作最後核實才進行扣分,期間歡迎任何版友提出意見。
2. 閣下指出其根據消息人士告知,8900 試行 967 的正式生效日期為十月開始,可是本人收到版友指出8900已經調派往967作測試,加上版主覆核,因而裁定為非特見處理。
3. 上訴評分方法為向任何一位"巴士特別所見 (B7)"的版主聯絡,並不受上訴委員會的條文所限,況且NG994@E34版友仍未就事件提出任何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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