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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分附例修訂 (03/04/2010)

[複製鏈接]
admin35 發表於 2010-4-3 02:00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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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告各站友:

評分附例作出修訂,即時生效。主要改動如下。

一、修訂第 4B 條,容許板務人員在處理違規文章時,依據第 21 條罰則,
  就違規評分 (如有) 決定站友之處分
二、重訂第 7 條 c 及 d 項,
  扼要指引評分理由、數額與文章內容的關係,並方便執法時援引
三、修訂第 7A 條,更嚴格規定大額評分
四、修訂第 9 條 d 項部份字眼
五、新增第 9A 條,明文禁止站友以評分作報復或抵銷他人評分
六、修訂第 10 條,將 B9、S1、U、Z23 等板納入「禁止評分」範圍
七、新增第 10A 條,賦予板務人員進行較寬大的「截止評分」權力
八、修訂第 17 條 b 項部份字眼
九、新增第 21 條,列明罰則,減低獲授權板務人員執法尺度不一的影響
十、原第 19 條 d 項改為第 21 條 f 項

雖然改動之處甚多,但除第 10 條外,基本上不涉原則性的改動,
站友將不會因此受到太大的影響。

歡迎站友在本主題對修訂提出意見。


評分管理專員 admin35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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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hong 發表於 2010-4-3 02:1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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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admin35 發表於 2010-4-3 02:2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 的帖子

S1、U 屬於報告性質或非站友發表性質的分板,
其實之前就應該納入禁止評分範圍。

本人原本的建議是保留 Z23 的評分功能,
但站長認為站務意見應該被自由表達,
對站務意見評分可能會構成不必要的妨礙,
故修改為現在的版本。

評分管理專員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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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hong 發表於 2010-4-3 02:3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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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y 發表於 2010-4-3 02:50 | 顯示全部樓層
晌 Z23 板近日熾熱的氣氛下, 提出禁止評分的規定
不難令人有 edhong 兄的想法
言下之意
係咪指現在有站友因為怕負評而不禁發文?
要是, 那任何一板都會出現相同的情況
那就不如將評分制取消吧

u 板, 來來去去只是 admin39 一個人發文
睇怕又成為另一個個人專屬板
佢評唔評分真係意義不大

s1 板, 更加唔知係乜板
主頁都搵唔到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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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y 發表於 2010-4-3 02:58 | 顯示全部樓層
仲有, 又係玩即時生效
三更半夜先黎玩半夜立法
同時又唔可以做到立即將呢度的評分功能 disable
萬一有站友未睇得初新的修訂
評左分咪好大件事?
站方係咪特登擺個陷井俾人跣落去?

有時都唔明站方
有任何修訂都要立即生效先安樂咩?
好似呢類真係影響到站友一般操作的修訂
設立最少24 小時的通知期
順便修改下程式設定先推行, 有乜野難度?
又係想表示強政勵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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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icoltd 發表於 2010-4-3 10:1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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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320906 發表於 2010-4-3 11:4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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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y 發表於 2010-4-3 12:0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091320906 於 2010-4-3 11:46 發表
仲要生完效先咨詢,
真好野

我都唔明,站規就響Z1
"效力與站規相同"既附例就擺Z0
跟住之前d修訂就響Z2A架喎,
點知呢個貼響Z23
貼響呢度其實係咪即係冇約束力? ...

但今次附例改動黎講,最基本個玩法無變到,最多都係微調同清晰化,
如果話成個附例改頭換面就有諮詢的需要啦。

更可況有些問題,附例點改都解決唔到。
無質者,勿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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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4053 發表於 2010-4-3 12:1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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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dhong 於 2010-4-3 02:32 發表


借口而已
實際上大部分批評站方文章都被加分
外觀不好看
就以先前40頁果篇文黎睇,扣分既人十隻手指數得晒
加分就大把,點睇呢個修訂都似阻加分多過阻扣分
屯公之長紅:FP7359,HL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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