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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K9112@66-01 於 2011-9-6 17:32 發表 我有個朋友係italk比人停左貼文權14日(8月頭)到左依+都味有番貼文權- 咁佢可以點做
55. 被暫時或永久停止貼文權者,在被處分期間不得開立或使用另一個戶口,包括由其他站友持有之戶口,如被發現,一切有關戶口會被永久停止。凡被暫時停止貼文權者,需要在恢復貼文權當日或以後,發送電郵到《站長信箱》申請恢復貼文權。
原帖由 GK9112@66-01 於 2011-9-6 18:38 發表 THX~佢等左好奈都味回權
原帖由 da54 於 2011/9/6 18:41 發表 唔好打火星文啦唔該,如果犯站規 16i 就唔係幾好啦...
原帖由 AVD1 於 2011-9-6 18:33 發表 其實你可以去睇下版規 - Z1 http://hkitalk.net/HKiTalk2/viewthread.php?tid=202630&extra=page%3D1&page=2 第 55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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