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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投訴私人訊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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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X 發表於 2010-3-15 00:19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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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15/3/2010 00:07 發表

而問題當然係唔係在投訴人本身la, 佢當然願意,
問題係"被投訴人"wor, 投訴人要投訴,
當然要公開"被投訴人"的pm la, 這先係問題... ...


如果係違規,呢條命題就唔成立,
因為被投訴人可能損害他人利益。

之不過投訴人濫報是可能的
(因此 gn3509 兄有關反駁亦恐怕不成立)

當然,網上就算係交換私人訊息,
個人資料問題應該由發送者「自負盈虧」。
但我係比較擔心一 D 唔係好想公開的觀點、言論
會因為咁而被一 D 我唔想知的人去知。

如果你話「用 MSN 咪得囉」...
唉,如果我有齊咁多人 MSN 我就唔駛煩啦...
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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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 發表於 2010-3-15 00: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gn3509 於 2010-3-15 00:13 發表

投訴人自己識衡量內容係咪機密重要吧?

而家就算係貼文都未必一定有完全事實全部,所有都係表面,係咪代表唔駛處理?


最少文章在本版公開見到所有回應...無野會被"刪減",
但如果想pm 知d 唔知d, 如只知一部分pm, 試問點可以比較

而閣下不斷用警方去對比站方, 我無野好講....

警方是有法律受權, 站務人員沒有吧..

是, 本身pm 現時是私人, 問題唔係站方可唔可以睇, 站方當然有方法可以睇,
但問題在於, 改變左現時imsg 功能, 對站友有影響, 希望你明白個重要..

要"私人", 就要站方唔睇, 要站方睇, 就要放棄"私人", 你明ma?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0-3-15 00:25 編輯 ]
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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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3509 發表於 2010-3-15 00:2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238X 於 2010-3-15 00:19 發表


如果係違規,呢條命題就唔成立,
因為被投訴人可能損害他人利益。

之不過投訴人濫報是可能的。
(因此 gn3509 兄有關反駁亦恐怕不成立)

當然,網上就算係交換私人訊息,
個人資料問題應該由發送者「自負盈虧」。
但我係比較 ...

驚濫報就應該設立機制去防止
正如上訴都有防濫用機制
而唔係乜都唔做
(因為濫用所以唔做野/做野慢呢個PT好似冇耐前某個R板板主講過)
今期流行:690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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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3509 發表於 2010-3-15 00:2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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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0-3-15 00:21 發表


最少文章在本版公開見到所有回應...無野會被"刪減",
但如果想pm 知d 唔知d, 如只知一部分pm, 試問點可以比較

而家站務人員做野時遇到疑難,
會唔會話
"我知d唔知d,試問點做野?由佢沉算囉"?
你都識講有時粗口預到灰色地帶,咁你既做法係由得佢,定係去問清楚?

[ 本帖最後由 gn3509 於 2010-3-15 00:25 編輯 ]
今期流行:690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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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X 發表於 2010-3-15 00:25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23# 的帖子

唔睇內容無人知係濫報,無乜得好防。

其實又返到去同一個問題:就係停板、貼文同評分
都係公開,你寫咗基本上人人睇到;PM 唔係。
(所以之前有人話因為濫報而唔處理板務,係講唔通)

只不過我個憂慮同 3ASV196 兄唔太一樣咁解。
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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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3509 發表於 2010-3-15 00:2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238X 於 2010-3-15 00:25 發表
唔睇內容無人知係濫報,無乜得好防。

其實又返到去同一個問題:就係停板、貼文同評分
都係公開,你寫咗基本上人人睇到;PM 唔係。
(所以之前有人話因為濫報而唔處理板務,係講唔通)

只不過我個憂慮同 3ASV196 兄唔太一樣咁解。 ...

我既意思係而家上訴失敗判刑會更加重,
咁想濫用上訴機制既人會諗下值唔值先咁做
同一道理,如果投訴PM唔成立要受罰,
仲會唔會有人夠膽濫用?
今期流行:690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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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 發表於 2010-3-15 00:3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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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n3509 於 2010-3-15 00:23 發表

而家站務人員做野時遇到疑難,
會唔會話
"我知d唔知d,試問點做野?由佢沉算囉"?
你都識講有時粗口預到灰色地帶,咁你既做法係由得佢,定係去問清楚?


之前文章係修改, 容許我重新一次, 我重點唔係站方可唔可以睇imsg, 或站方做唔做到,
而是:

本身pm 現時是私人, 問題唔係站方可唔可以睇, 站方當然有方法可以睇,
但問題在於, 如果你的建議實行, 係改變左現時imsg 功能, 等同變成公開,
對現時站友有影響, 希望你明白個重點..

要"私人", 就要站方唔睇, 要站方睇到, 就要放棄"私人", 無可能保持到私人性質,
又容許站方去查, 你明ma?

我想, 如果你係認為pm 唔需要私人性質gei, 咁就要咨詢其他站友喇, 如果你認為
有可能保持到私人性質, 又容許站方去查, 請提供具體建議, 解答我以上問題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0-3-15 00:39 編輯 ]
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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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3509 發表於 2010-3-15 00:3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0-3-15 00:30 發表



要"私人", 就要站方唔睇, 要站方睇到, 就要放棄"私人", 無可能保持到私人性質, 巴士,鐵路,生活' w1 ?2 J$ N! e( t: y
又容許站方去查, 你明ma?

似乎而家係你唔明
私人訊息呢個字响冇事冇干當然係私人訊息
但係有事時,站方係有絕對權力去檢查所謂私人訊息
就算EMAIL,MSN等等,响有足夠理由下監管人員都可以去檢查
警方有足夠証據亦可以入私人地方執法
所謂"私人"並唔係大晒,大到連站方都唔睇得,ok?

而且一向有條咁既站規
5A.站長可因應系統資源之考慮把分板和「精華區」內之舊文章及站友的 iMsg 訊息刪去,站長在可行的情況下將事先通知站友有關行動。惟在系統故障或其他站長不能控制的情況下亦可導致文章及 iMsg 訊息損失。站友宜對其文章及 iMsg 作出定時備份。
証明站長可以,有能力,亦有權去檢查PM,根本唔存在咩要站方睇就唔私人呢樣野

[ 本帖最後由 gn3509 於 2010-3-15 00:43 編輯 ]
今期流行:690是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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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3-15 00:3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3ASV196 於 2010-3-15 00:07 發表


容許我反問:

閣下如何確保日後所有被投訴的果條pm 或其部分不包括私隱資料?
或投訴部分本身涉及私人資料?

而在不完全資料下, 即不是事實之全部下, 又如何可以有公平處理?

正如之前說, 要實行無問題, 同處理文 ...

若果有既
而站友又真係咁唔想俾人睇到既時候
佢可以選擇唔投訴
現在只係想設立一個機制係可以讓真係想投訴既人有門去投訴
而真係咁唔想俾人知道入面內容既亦可以選擇唔投訴
等同人地評我分我可以選擇投訴定唔投訴差唔多

再者,講緊入面想投訴人地既時候
入面係唔係真係有咁多野會係發PM果個會唔見得光?

舉個例子
例如我發左一個內有大量色情資訊既PM俾你時
站在站方立場又會點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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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 發表於 2010-3-15 00:42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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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n3509 於 2010-3-15 00:34 發表

似乎而家係你唔明
私人訊息呢個字响冇事冇干當然係私人訊息
但係有事時,站方係有絕對權力去檢查所謂私人訊息
就算EMAIL,MSN等等,响有足夠理由下監管人員都可以去檢查
警方有足夠証據亦可以入私人地方執法
所謂"私人 ...


點了解"私人", 可以人人唔同, 我唔打算討論, 但客觀d去睇,
你建議的方法, 同現行做法, 是有大分別, 這是不能否認,
回應返早前, 這個改變, 難度你認為唔會影響到正常使用的站友?

至少我認為有wor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0-3-15 00:45 編輯 ]
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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