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會員申請加入
搜索


Advertisement

(B0)香港巴士車務及車廂設備 (B1)香港巴士廣告消息/廣告車行踪 (B2)香港巴士討論 [熱門] [精華] (B3)巴士攝影作品貼圖區 [熱門] [精華] (B3i)即拍即貼 -手機相&翻拍Mon相 (B4)兩岸三地巴士討論 [精華] (B5)外地巴士討論 [精華]

Advertisement


(B6)旅遊巴士及過境巴士 [精華] (B7)巴士特別所見 (B11)巴士精華區 (B22)巴士迷吹水區   (V)私家車,商用車,政府及特種車輛 [精華]
(A6)相片及短片分享/攝影技術 (A10)香港地方討論 [精華] (A11)消費著數及飲食資訊 (A16)建築物機電裝置及設備 (A19)問路專區 (N)其他討論題目  
(F1)交通路線集思建議區 (C2)航空 [精華] (C3)海上交通及船隻 [精華] (D1)公共交通有關商品 [精華]   (Y)hkitalk.net會員福利部 (Z)站務資源中心
(R1)香港鐵路 [精華] (R2)香港電車 [精華] (R3)港外鐵路 [精華]   (O1)omsi討論區 (O2)omsi下載區 (O3)omsi教學及求助區
(M1)小型巴士綜合討論 (M2)小型巴士多媒體分享區 (M3)香港小型巴士字軌表        
 

Advertisement

 

問:有關admin22將站友id = ATE24停版的決定

[複製鏈接]
238X 發表於 2010-7-26 01:21 | 顯示全部樓層


                                    Advertisement

原帖由 091320906 於 26/7/2010 01:01 發表
人地係話你係站務人員,
唔係講緊有冇站務人員效力,
除非你敢講你238X,
同埋admin35係兩個人,
係人都知呢度板主係可以有兩個AC,
即係拎正牌分身


個人理解,站務戶口是為了出通告或者
作一些對站務有實質影響的發言之用。
以個人戶口作出的貼文,
就沒有正式的站務效力。
單是這點就使站務戶口有其實際需要。

閣下用「拎正牌分身」形容站務戶口,
是將有關安排與故意使用多重戶口搗亂混為一談。

本人希望以上的理解沒有歪曲有關措施的原意。

P.S.
經常有人用站務戶口時忘了轉回私人戶口,
本人有時亦不能免。但這不應被看作搗亂。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10-7-26 01:25 編輯 ]
推文或跟推文者帖,一律舉報,不作通知

                                    Advertisement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3ASV196 發表於 2010-7-26 09:0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於 2010-7-26 00:43 發表


這便是問題的重點了,站友閣下現時身處的是 Z23 板,分明就是討論站務事宜和分板事務的地方。
以個人戶口登入在 Z23 板發文,就可以悻悻然說自己的發言完全「與站務無關」?
本主題的發文者正是站務人員以個人戶口發帖質疑 ...


其實近年都有站務人員以個人戶口在z版發帖, 包括我本人, 但以我睇法, 站務人員
本身亦有其本身職責, 如果有關討論是在其職責外, 就不應視為代表站方發言, 實際
上, 有關站務人員亦沒有有關權力(咩戶口都係)

如238X, 或S3BL100, 或我, 無錯, 本身都係站務人員, 但同B0版今次事件並無直接的
站務身份衝突, 如我只是A5, A6, C2, C3, V3版主, B0事件, 我點都好難有直接關係, 即
使發表意見, 都好難理解成是站務文章...正如點解admin22今次判刑都俾人質疑一樣....


在這情況下, 我認為發表個人意見是沒有問題的...

站務人員本身都係站友一份子, 本身亦有權去在任何版面, 不違反站規下, 發表個人意見,
一直亦不見到有好重大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10-7-26 09:07 編輯 ]
3ASV196.KE7270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6 09:5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091320906 於 2010-7-26 00:58 發表
記得ATE24早些日子先響樓下講R1板主篇文,
回覆講話呢度板主鐘意就出下黎,
唔鐘意就話無理指控,
轉個頭樓下都未解決,
呢頭佢就俾人ban左,
又重提類似既野,
亦由admin35做擋戰牌,
其他相關人等全無出現,
呢篇文同下面 ...
都係同樣事
經過上次admin39既事件後
更加可以決信有關既板務人員可以係三四日後先講一句之後又落水
即使其他冇關既板務人員用平時既AC都有份質疑都好
某巴士公司疑似謊稱區議會重組方案經區議會通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admin22 發表於 2010-7-26 14:05 | 顯示全部樓層


                                    Advertisement

本人收到站長通知,admin23 (CPY) 因執行站務時有衝突
而根據站規3E條, admin39 (68A)並無權力於B0板執行站規
所以根據站規3A(d)條,由代理板主處理
本人並沒有交代清楚,引致誤會,十分抱歉

之於有關判決的問題,站友必須親身以電郵方式向站長提出,清楚說明文章位置(必須附連結),對判決不服之理由
上訴期限為判決後七日內,逾期之上訴要求不會受理
符合以上條件的上訴,站長將授權「處理上訴及投訴版務人員委員會」處理。
站務文章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091320906 發表於 2010-7-26 17:57 | 顯示全部樓層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簽名被屏蔽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6 23:18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dmin22 於 2010-7-26 14:05 發表
本人收到站長通知,admin23 (CPY) 因執行站務時有衝突
而根據站規3E條, admin39 (68A)並無權力於B0板執行站規
所以根據站規3A(d)條,由代理板主處理
本人並沒有交代清楚,引致誤會,十分抱歉

之於有關判決的問題,站友必須親 ...
咁即係admin 23要求站長幫手就搵閣下代處分板友?
定還是站長自己覺得有問題就落order叫你行動?
某巴士公司疑似謊稱區議會重組方案經區議會通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誰@359~ 發表於 2010-7-27 00:23 | 顯示全部樓層


                                    Advertisement

原帖由 Snoopy@FB8617 於 2010-7-26 23:18 發表
咁即係admin 23要求站長幫手就搵閣下代處分板友?
定還是站長自己覺得有問題就落order叫你行動?

同埋究竟admin23自己係咪已經有一個心水既停板理由同日數
之後只係經站長搵過第二個人貼停板公告?
字大只顯得人自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Snoopy@FB8617 發表於 2010-7-27 00:46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誰@359~ 於 2010-7-27 00:23 發表

同埋究竟admin23自己係咪已經有一個心水既停板理由同日數
之後只係經站長搵過第二個人貼停板公告?
但相信咁問都係冇用
就算係真既admin23/站方亦唔會認
某巴士公司疑似謊稱區議會重組方案經區議會通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樓主| S3BL100 發表於 2010-7-27 00:47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Snoopy@FB8617 於 2010-7-26 23:18 發表
咁即係admin 23要求站長幫手就搵閣下代處分板友?
定還是站長自己覺得有問題就落order叫你行動?


根據第一行的回應,好明顯係前者。總算解答左大家對判決的合法性的疑問。

只是大家對判決本身有一更大的疑問:站規15條的使用。當然,事到如今,恐怕一切都係靠上訴。
fb.com/scientisthk2usa/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誰@359~ 發表於 2010-7-27 01:44 | 顯示全部樓層


                                    Advertisement

原帖由 S3BL100 於 2010-7-27 00:47 發表


根據第一行的回應,好明顯係前者。總算解答左大家對判決的合法性的疑問。

只是大家對判決本身有一更大的疑問:站規15條的使用。當然,事到如今,恐怕一切都係靠上訴。 ...

但講真,有幾可真係上訴成立
不過呢個又涉及到上訴制度既不足之處啦
字大只顯得人自大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入 | 會員申請加入

本版積分規則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站規|清理本站Cookies|手機版|hkitalk.net 香港交通資訊網

GMT+8, 2026-4-9 06:16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