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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75憑甚麼話人灌水(站長曾承諾27號前處理上訴和投訴,但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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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bong 發表於 2011-1-17 12:0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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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3XX 於 2011-1-17 09:56 發表
同意.

其實,大家不妨睇睇有關版友於43#的回應:

根據該站友的說法,我相信可理解成"不論灌水或惡搞,亦不一定有誤導的意思或意圖"吧.

既然如此,你如何得知|arco有誤導你的動機? ...



如果看看你的句子的邏輯,似乎你也不能排除他有誤導的意思或意圖。「不一定有」,並沒有排除「有」的可能性。

再看看我的原文:

原帖由 ahbong 於 2011-1-17 00:30 發表
另外,我並無指該名板友「惡搞」我篇文目的係破壞我既聲譽。不論灌水或惡搞,亦不一定有特別的意思或意圖

特別的意思或意圖,是指「破壞我聲譽的意思或意圖」,例如批評、詆譭、揶揄、嘲諷等,但我並沒有排除他有其他意圖,包括「誤導其他板友誤將他引文中所有內容,都理解成是原文」的意圖。


其實越討論落去,我就發覺越想辯証該板友文章無問題越困難。而且要成立,一係要在站規中找出漏動,一係要扭曲自己的 common sense。

(1) 如果不想誤導其他人,為何該板友沒有在內文說明,而選擇在引文中插字。(common sense 係引文內容應該全部為原貼文者的所有,或部份內容)
(2) 如果不是灌水,為何內文中只有一個表情符號。(common sense係內文中要有內容才不算是灌水)

任憑其他板友如何在站規中找出漏動去為他辯護,或者企圖在我若干文章中找出我邏輯上的錯誤,都無辦法解釋到以上兩點。

做法律既,都唔係只係識咬文嚼字,在法律上娟窿娟罅掛。一位板友內文用個表情符號,其意圖已表露無遺,差的只是站規以後如何應付一些「惡搞」的文章吧。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11-1-17 12: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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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bong 發表於 2011-1-17 12:2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TE24 於 2011-1-17 09:33 發表
你舉o既例子,本身已經係講大話o既行為。
原本篇文,我頂多話佢有少少灌水,但係我完全唔覺得係有俾人誤導
But well,你話有o既話,我都懶得阻止你去告發人。

不過呢……憑動機入罪,你同喬治‧奧威爾筆下o既思想警察有咩分別?巴士,鐵路,生活. r) [# Y/ a! x5 v- k
可悲。


你的文章根本只有一個論點:「但係我完全唔覺得係有俾人誤導」。

咁就好奇怪,為何你覺得沒有俾人誤導,就不是誤導,而我覺得有俾人誤導,就要被忽略?

另外,你又懶得阻止我去告發人,但又將我與 George Orwell 所寫的《1984》 內的思想警察關聯起來,我就看不出有什麼意思或對討論有任何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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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kenTong 發表於 2011-1-17 13:3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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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bong 發表於 2011-1-17 15:21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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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ickenTong 於 2011-1-17 13:31 發表
恕 我 無 能 ,成 篇 文 除 左 頭 半 part 講 誤 導 之 外 , 都 係
搵 唔 到 重 點 ,
如 果 你 認 為 有 誤 導 , 不 妨 搵 站 務 人 員 投 訴


我覺得你真係相當有趣,講唔過人就叫人搵站務人員投訴,好喇,投訴完,站務人員判左,你唔滿意判決,又開呢篇文章黎投訴,然後又叫人向站務投訴,然後又唔服判決.....

真係要嘖嘖稱奇。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11-1-17 15: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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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ChickenTong 發表於 2011-1-17 15:4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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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XX 發表於 2011-1-17 16:02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ahbong 於 2011-1-17 12:06 發表



如果看看你的句子的邏輯,似乎你也不能排除他有誤導的意思或意圖。「不一定有」,並沒有排除「有」的可能性。


:
:

特別的意思或意圖,是指「破壞我聲譽的意思或意圖」,例如批評、詆譭、揶揄、嘲諷等,但我並沒有排除他有其他意圖,包括「誤導其他板友誤將他引文中所有內容,都理解成是原文」的意圖。


首先,我既回文係引用閣下的文章,即根據閣下的意思去推敲,不存在我的看法...

其次,我對閣下的解釋,實在無話可說..."不一定有特別的意思或意圖",據我醜陋的中文水平,這是指沒有特別意圖,當中特別二字可省略.那麼如果有其他意圖,怎能說成"不一定有特別的意思或意圖"?其他意圖就不特別了?再者,旁人如何從閣下的回文得知"特別的意思或意圖,是指破壞我聲譽的意思或意圖"?閣下的回文的前後兩句,我看不到有將"破壞我既聲譽"和"特別的意思或意圖"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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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bong 發表於 2011-1-17 17:3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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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33XX 於 2011-1-17 16:02 發表
其次,我對閣下的解釋,實在無話可說..."不一定有特別的意思或意圖",據我醜陋的中文水平,這是指沒有特別意圖,.


我的天啊。

本來的句子是「不一定有特別的意思或意圖」,為何你要將之重寫成「沒有特別意圖」呢?

你咁重寫法,根本等於我話「明天不一定會下雨」,然後你將之理解成「明天不會下雨」一樣,邏輯毛病顯然易見。

「戴眼鏡的人不一定有近視」,你是否會理解成「戴眼鏡的人沒有近視」?

我甚有興趣與你討論邏輯的,歡迎指教。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11-1-17 17: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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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bong 發表於 2011-1-17 17:59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ChickenTong 於 2011-1-17 13:31 發表
另外粗體果句,我想知佢有咩意圖?點樣表露無遺?www.hkitalk.net8 R8 x! ?7 P+ z. {9 t% s' @
點解要一口咬定果d係惡搞文?就算真係惡搞,又點?www.hkitalk.net% c6 }  J1 |; U( Z
似乎一切都只係你既猜想,而且係毫無根據


我將閣下的一堆問題,整理為:
(1) 我想知佢有咩意圖?
(2) 點樣表露無遺?
(3) 點解要一口咬定果d係惡搞文?
(4) 就算真係惡搞,又點?

然後在我未回答之前,你就總結為:似乎一切都只係你既猜想,而且係亳無根據。


結案陳詞的確十分之有效率,而閣下四條問題的答案,其實在被你粗體的原文中已解答了其中兩條,由於閣下不能理解,我再回答如下:

原帖由 ahbong 於 2011-1-17 12:06 發表
一位板友內文用個表情符號,其意圖已表露無遺,差的只是站規以後如何應付一些「惡搞」的文章吧。

(1) 紅字部份
(2) 藍字部份

(3) 為何要一口咬定惡搞:請注意,我不是一口咬定,如果你或其他板友認為這種不算是惡搞,亦可以提出理據去討論。由於站規中沒有定義何謂惡搞,我不認為我的意見有什麼問題。問題只是你尊不尊重我的意見而已。
(4) 如果係惡搞又點,呢點留俾站務人員處理,我暫未有意見。如果你有建設性的建議,不防在此提出,甚至乎,你可以大叫「惡搞無罪!」並認為站規不應規管惡搞的文章的。


[ 本帖最後由 ahbong 於 2011-1-17 18: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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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54-HN8897 發表於 2011-1-17 18:21 | 顯示全部樓層
咁究竟投訴原本篇post o個位係認為佢惡搞...誤導...定係灌水呢?
真係有D 混亂....
明知惡搞,咁動機亦都好明顯係惡搞,咁明顯o既動機又與誤導何干呢?...以呢個道理咁「起錨」惡搞成「超錯」又變成誤導嗎?實在不太明白
咁睇落去,會唔會係因為站規冇規範「惡搞」所以轉移為誤導? 可否實在一點說明一下如何誤導法,或者如何惡搞法,咁可以方便大家搞清楚問題...

如果係惡搞,又講到去站規問題,咁一日冇規範的話在於「站規」角度一直都冇問題,咁呢度D admin 究竟跟站規做定跟個人諗法做好?

然後話說回來,判左做灌水呢樣野先至係今次重點,咁點解呢幾版討論重點又轉左去惡搞同誤導, 而非灌水.....實在令人懷疑 admin 當初對文章o既判斷能力,同時令人懷疑係唔係因為灌水站不著腳,或者同處分不成正比,但用任何方法同原因都好,只求保留現有處分?
最後啦,講到停版呢個舉動,跟返判決文章所講,又假設灌水真係成立,灌水呢個罪名同停版呢個處分黎計,實在過重....

[ 本帖最後由 VA54-HN8897 於 2011-1-17 18: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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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XX 發表於 2011-1-17 19:0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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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 67# 的帖子

從閣下的文章,我覺得,不一定可以引申為沒有.

閣下舉的例子,將不一定轉為沒有當然是錯,但,並不是所有情況都不可以這樣

例如一篇文章"風光過後不一定低迷",為何我就不能引申/理解為"風光過後不會低迷"呢?

這是觀點的問題,你可以否認,但你不可以阻止我這樣想,除非閣下更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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