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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文豪提出私人條例草案 期望巴士減至每平方米企4人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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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an15hk 發表於 2019-4-26 20:03
超載屬違例,乘客請合作
D人一見到巴士就衝上車,理得你載緊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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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更多人上唔到車,真係多得呢啲耳猿。增加班次,人手唔夠仲點加車。真係離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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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個概念係如果改細企位人數,咁載客率個分母(總載客量)會減少,乘客量不變嘅話載客率就會上升;依家佢就係話企到頂閘都冇47個,即係永世都去唔到100%呢個加班門檻
雖然實際上加減班同載客率關係不大,但係如果載客率增加嘅話議員們覺得會有更大牙力同運輸署f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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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6429_JY6516 發表於 2019-4-26 19:41
企位嘅嘢通常都含有水分
12米E50D話就話有47個
實際上就算以0先生成日講嘅痴玻璃都唔會企到47人咁多
企位數最重水份嗰款應該係ASB
標40個企位,但就算頭門頂閘,尾門山頂照企人,數落都係得廿五六人企
就算山頂有空間再企多幾個(其實都無人肯啦,ASB個山頂地台斜的,重心高,而且行車相當浪,企上去會非常辛苦),都唔知點計40人出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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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加班係未應該以坐位做標準?果頭全車安全帶,但另一邊又比咁多人企,結果有啲線爆到七彩都唔到加班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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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V7025 發表於 2019-4-26 21:42
企位數最重水份嗰款應該係ASB
標40個企位,但就算頭門頂閘,尾門山頂照企人,數落都係得廿五六人企
就算 ...
講起山頂位就啱喇
我睇過下374A,嗰度就話樓梯級同附近都唔准企人
咁技術上上山嗰啲都叫做係樓梯,係咪即係話實際企位空間只係計低地台區?又,AMN、2500、2800嗰啲中門打後係唔係唔計企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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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74(1)條─
署長須在巴士登記時,計算單層巴士或雙層巴士下層可以運載的站立乘客總數,方法是將該層以平方米計可供站立乘客使用的地面總面積除以0.17,而地面總面積並不包括以下地方在內 ——
(a) 座位前面230毫米範圍內,需要用來容納在座乘客的任何空間;
(b) 任何位於梯級井230毫米範圍內,用作通往緊急出口的過道或通道的部分,但有足夠設施(例如護板或擋板)防止乘客被拋下梯級井,則屬例外;
(c) 位於入口或出口230毫米範圍內的任何梯級及空間,該空間由巴士外面量度,其寬度與開口相同;
(d) 司機座椅最後一點前面的任何空間;
(e) 不可能放下每邊長度均為300毫米的正方形的任何空間;
(f) 並非由供站立乘客使用的空間與過道、入口或出口連接的任何空間;或
(g) 如屬雙層巴士,在任何樓梯最底一級的豎板的230毫米範圍內的任何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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