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助理署長電台訪問談巴士乘客強制戴安全帶新例
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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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去舉乜嘢 市區限速改善空氣質素 呢啲例子,更加係完全捉錯用神
呢啲嘢有externality,你既行為影響到其他人,政府規管好正常 但巴士安全帶,影響到乜嘢人?
點解要政府湊仔咁湊,而唔係由乘客自己決定返? 我都唔知邊個捉錯用神
講空氣質素前一句明明就講緊減低死亡率
氧化物濃度降低只係附帶嘅 positive externality 順帶一提咁講埋
你講講到係例子中唯一 externality 咁
明明重點就係講緊道路安全
甚至你質疑唔扣安全帶影響唔到人 我係極度有懷疑
你一個無扣到 有乜事係車廂內碌嚟碌去已經影響到人
當然企位都好大機會有同樣問題
但安全帶係現階段比較可以執行嘅嘢
呢個例子最多咪拗下對其他道路使用者係咪有咁大影響
但明顯係有改善到道路安全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5-11-6 19:08 編輯
其實前面全部答過曬
不過為咗方便你理解我再重新整理一下
1. 唔好成日諗住撞到血肉橫飛兼成個交通旅程終止先叫安全帶發揮作用(不過呢個係反安全帶嘅人嘅必然諗法),安全帶針對慣性作用去保護乘客係包括緊急剎掣而無碰撞同有實際碰撞
而緊急剎掣無碰撞發生次數一定遠多過有實際碰撞好多
你自己冇事,唔代表你隔離嗰個冇事
即時覺得冇事唔代表唔可以事後發覺有事再入醫院
而輕鐵或鐵路冇外力而自身緊急剎車嘅減速度係比道路汽車低得多,安全帶作用就相對低好多
當冇碰撞而緊急剎車嘅情況遠遠多於實際碰撞,機率上數字就會差幾十/百/千倍
2. 就算輕鐵發生實際碰撞而有外力令到剎車距離同時間縮短
但有冇留意輕鐵係直排座位同高背座椅,同鐵路好唔同?
輕鐵作為軌道交通就算發生碰撞都唔會同現有軌跡偏離太多
因此慣性方向絕大部份仍然係維持同原本行駛方向大致一樣(就係向前)
呢個時候高背座椅就會發揮作用
相反,汽車撞擊後車輛可以翻天覆地偏離原本行駛方向,慣性方向向其他方向而唔係前面(呢度講講相對於已偏離軌跡嘅汽車,而唔係相對於條馬路或未撞車前,慣性方向仍然係「前面」)嘅機會會大大增加,變相前排高背座椅發揮作用嘅機會大減
高背座椅喺八十年代當年係相當前衛嘅設計,冇乜其他交通工具有使用
正正就係針對輕鐵呢個介乎巴士同鐵路之間嘅日常運作設計
無記錯的話,輕鐵座椅櫈腳一邊用金屬櫈腳附以菱型金屬片兩粒拉釘固定地版(同巴士/輕鐵垂直扶手同巴士有安全帶已加固櫈腳嘅座椅相似),另一邊喺側邊固定於輕鐵車身內旁板
相反,無安全帶無加固櫈腳嘅巴士座椅同地板嘅連接係薄弱好多
3. 講咗好多次香港輕鐵速度上同應用上點都係接近城市巴士而唔係公路巴士,輕鐵可以60kph+喺時間上同路段長度上少之有少
就算外國法例講urban/city bus都係講緊typically short journey in both time and distance in moderate speed
就算平行時空下,香港巴士淨係得屯元天,淨係行輕鐵網絡,有少部份路段行6-70kph,都未必需要安全帶
不斷用老師佢過界點呢啲廢話,用minority去反駁唔到成件事,呢個係以偏概全
4. 安裝咗安全帶嘅座椅大致上向同一方向,無論座位/乘客/安全帶都整齊排列
同企位乘客企random企位/方向/邊條扶手/扶手上邊個位置,正常人應該會覺得好大分別
喺你嘅角度戴同鬆安全帶難過上珠峰,應該同半秒以內可以握/鬆企位扶手喺時間上同難度上應該係斷崖式差別
長官又點會係同一水平嘅執法難度呢?
你要駁嘴都跟返自己一貫立場先啦,好大衝突喎
呢個真係好夾硬嚟為拗而拗,好心啦
畢竟法例未實施未執行未睇到點執行,但應該有同巴士公司同警方討論過執法難度
個人相信會喺程序上同器材(例如長官或車上cam)上有輔助
甚至最重要嗰點就係:「邊個同你講一定每次捉曬成車人先?」
唔好又自己跌入自己設定嘅迷思先
可以淨係捉下層/淨係捉上層/淨係捉長官前後兩排等等
放蛇都係抽查嗰架車,其他車冇份
咁點解同一架車裏面唔可以抽查先?
咪又咁小學雞啦:「佢咪一樣犯規」
5. 再講一次
安全規例往往係建基於過往意外,上面都係從日常用返科學推論出嚟
新要求往往就係發生意外後發覺現有覆蓋不足
老老豆豆,輕鐵開咗三十幾年睇咁多次意外新聞都甚少見到輕鐵可以做到炮彈
但汽車交通意外包括巴士成日都有
佢真係有咁多輕鐵炮彈自然justify討論輕鐵使唔使安全帶啦,係咪?
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所以樓梯底加咗墊囉
唔好又鑽牛角尖啦
立得到實行得到可以討論立唔立法點樣立法嫁喎
不如你幫幫手諗諗可以點立法?
例如年過六十唔准上上層,其實我覺得唔practical得嚟算幾pracitcal喎
Again 兩樣嘢冇關聯嫁喎,呢樣冇立法唔代表嗰樣唔使立法,咩邏輯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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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其實成十幾廿版拗得最多係有冇需要戴一早講明撇除罰則等去討論
冇人深究咪冇人address囉
你有冇追文?
唔好次次睇名跟立場駁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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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雖然由治及興咗
但香港標準、立法同立法原意真係仲係跟歐美多啲
嗰啲左膠禁膠飲管刀叉羹已經係代表
深圳河以北淘寶任買
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本帖最後由 ccchhhuuunnn 於 2025-11-6 18:49 編輯
最高罰款五千 監禁三個月
差唔多係上庭最低要求
上庭一般係最終幾百了事
老人家仲有折扣
至於點解唔係用簡易檢控程序做定額罰款就另一個問題
可能係因為冇食環或控煙辦等其他執法機構,一定要長官出馬
呢方面唔熟
不過 again,呢個係罰則執行細節問題,唔好又揾埋啲雞毛蒜皮嘢拗
又窮又盛,但最終有可能仲平過吐痰掉拉圾添
小學雞淨係識執人口水尾
castanopsis 發表於 2025-11-6 01:16
你打咗十版千字文始終無address過最大既問題
其實好多人都唔係反感安全帶本身
而係反感政府連咁芝麻綠豆 ...
你對我篇文扭曲嘅演譯有師兄覆佐,不重複
呢篇文又㕛叒叕做乜都炒埋一碟嘅慣犯
你提嘅家長式管治,
同某條法例合唔理甚至應唔應該立,根本唔係會係同一討論焦點
一個係大方向一個係細節,大纜都扯唔埋喎。
簡單講句對家長式管治同呢條例嘅睇法可以無必然關係
就算同意家長式管治,一樣可以用執法困難甚至自身立場利益去反對某D事去立例。
唔同例之間無必然關係更加係基本邏輯。
我自己都反對家長式立法,罰則甚至完全無討論過。
就拎你舉嘅例,中暑有幾可集體幾十人同時中暑?
都唔好提中暑處理係大部分人都容易掌握。
搭巴士呢?隔離流量密碼嘅坑口直出都廿人
大家都咁關心架巴士企人甚至頂閘講緊無一百都八九十?
萬一出事雙位數字有幾難?點判傷點處理呢?
係咪同一層次嘅問題呢?
你好精於計你D dream route嘅客數架,
去到呢度唔好話連Google大神都搵到嘅數據欠奉都算,
舉D例大纜扯唔埋喎。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6 10:42
雖然由治及興咗
但香港標準、立法同立法原意真係仲係跟歐美多啲
嗰啲左膠禁膠飲管刀叉羹已經係代表
咁執行同屬法治體系嘅
黎到呢度要強烈譴責你啦,強国嘅法例不嬲世界标準架,
不論可惡忘我之心不死嘅美帝開口埋口嘅民主自由人权环保,
強国法例不止有齊仲要先进
去到執行啦喎,西方不配做教师爷/国情不同呀
P.S. 用埋D流嘅即棄餐具,立唔立例都死啦
1. 由頭到尾討論緊點解搭巴士戴唔戴安全帶都要立法規管。正正就係因為急剎慣性作用,同樣喺馬路行駛嘅輕鐵急剎嘅機會唔會比巴士少好多,急剎力度無巴士咁大係一件事,套用返你嘅理論,足夠飛個客離座已經係戴安全帶嘅理由,咁點解唔規管埋?
2. 你完全無視輕鐵被重型車輛或者另一抽輕鐵撞到出軌嘅可能性。
3. 同樣套用返你哋嘅理論,就算低風險都係風險,點解唔管埋?
4. 巴士有倒頭位已經KO你嘅理論,大致上即係你都承認係有一眼睇唔晒嘅可能,呢點我已經解釋過點解小巴上執法相對容易。如果同一架車上唔係一次過捉晒所有人,咁就係執法不公。你可以話亂過馬路都係一次過捉唔晒,但條街係開放空間唔可以相提並論。如果執法有困難都要強行立法,咁就同垃圾徵費一樣勞民傷財而收效甚微。仲有,捉小巴客唔戴安全帶已經係每次要截停全車16至19人慢慢搞,一架巴士載客量更高,一次要截停更多人阻人返工返學,唔係擾民係乜?捉亂過馬路就只要捉住佢要捉嗰個人,根本唔會影響到其他無辜嘅人。
5. 你話輕鐵意外少巴士意外多所以巴士客要管,但事實就係就算坐上層車頭唔戴安全帶又不幸遇上撞車,真係會飛出車外嘅少之又少,你又會話唔係要死人見血先至要立法,但呢條法例明顯喺執行上有問題、勞民傷財,實際作用?望吓小巴嘅成效已經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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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vo B8L
ccchhhuuunnn 發表於 2025-11-6 10:47
最高罰款五千 監禁三個月
差唔多係上庭最低要求
上庭一般係最終幾百了事
輕微違例事項,可以書面認罪免上庭架,無記錯以前違例過馬路就係
唔認罪抗辯先至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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