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面一條 LINK 內的新聞內容﹐只有幾句超簡單報導﹐暫只可講一宗離奇意外。
究竟係 :
1. 渠蓋係突然彈起﹐司機見到即時急停?
2. 部車行到渠蓋位﹐突然陣起﹐撞到巴士﹐司機於是急停?
定係
3. 渠蓋一早已彈起﹐但司機發現得太遲﹐於是要急停?
情況 1 & 2﹐司機已作出適當的反應﹐有人受傷不能怪司機。
但情況3﹐便同司機有關係﹐留意路面不足有關﹐未有及早避開 或 預早慢慢停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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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396 於 2009-1-14 18:33 發表 
出事o既係 AVBE13 @ Rt.107.
唔怪得頭先返黎果陣見到架FP牌AL行107,應該係代8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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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別人前,應檢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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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0的「不平坑渠蓋」根本就係「隱形路面炸彈」
都唔明點解路政署/外判人員重鋪0個陣唔留意住渠蓋位置
就咁剷完鋪完就走0左去...
平時0個0的好彩0既就「離一離」
今次就無咁好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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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咬流浪貓屬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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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地點係南朗山道
理應係路政署同工程承辦商責任
點解關海洋公園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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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狗咬流浪貓屬違反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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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句又真係有少少問題。
工程公司要確保開放給公眾的地方 (即事件中的行車道)是安全的﹐而巴士司機要在安全的情況下駛過。
據報紙所講 :
前輪輾過一個兩呎乘兩呎的渠蓋時,疑令渠蓋移位及突出地面,其後左尾輪撞及渠蓋,令部分車輪陷落渠口,
如屬實﹐即巴士駛過前是路面正常安全的﹐所以司機便無法預計到會有危險。這樣﹐便是工程失誤﹐令到有人受傷﹐責任便在工程公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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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單意外好似同"急煞"冇乜直接關係…
但報導標題卻用"急煞"… 呢排興用呢個詞語形容巴士意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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