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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分鐘,一人一信抗衡網絡廿三條,一信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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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H 發表於 2009-1-27 00:40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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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由2000年左右,見識到某些基督教派別越來越大,越來越似邪教,就越來越驚。
請唔好用基督教標準來審視它們是否邪教,我所指的邪教是:
1. 以感動人心的言語,或潛移默化的音樂聚會,吸引青少年入網
2. 有接近強迫性的聚會,如偶然缺席會被人哦到暈
3. 於聚會上,強調大家都係同一個群體,爹親娘親都唔夠教會親
4. 在社會議題甚至個人決擇上,或明或暗要求成員要與團體的意見一致,不容異見,否則就被猛烈攻擊,反轉豬肚
5. 成員就業後,會被要求付出收入的5%甚至10%為教會之用,即使該成員收入微薄,家人唔夠錢使都要照畀

我有好朋友係基督徒,但對住我地成班口臭佬都玩得埋,
唔會或明或暗要求我地入會,或開口埋口感謝x,我心目中真正的基督徒是這樣的:包容與尊重。
因此我也理解他食飯祈禱,也不會在他面前講抵譭教會的話。

不過有部分人真係走火入魔,以為自己代表神,強要把天國套在人間,
吸納了一群少不更事的青少年後,訓練他們成為言論打手,有好多事外人一睇就覺得好荒謬:
-大學生要宣誓守身如玉? 我冇宣誓都係「零經驗」,咁你做乜要宣誓?
-家暴條例修訂會鼓勵同性戀? 咁為何不修訂,有關人士都會行埋一齊?
-中大學生報事件,大部分中大學生一向對學生報都係一笑置之,
 我真係冇佢咁好心機逐隻字睇,然後睇到咁淫褻。
-某某影星得獎,第一句感謝主,隻字不提阿媽生佢。我阿媽見到就好激氣喇。

睇住自己間中學母校一天天畀此類人等侵蝕......
基督教正義大愛的形象被個別(但不少)的害群之馬徹底摧毀......
香港社會不斷無風起浪......
世界各族人民因為宗教爭執而互相殘殺......
我唔係基督徒,真係感到好心寒,繼而心淡

地獄的最底一層,是人間。

[ 本帖最後由 DIH 於 2009-1-27 00:4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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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silon 發表於 2009-1-27 02:12 | 顯示全部樓層
我睇得好簡單,佢地個宗教還佢地個宗教,大把人唔接受佢地果套,
就算得一個人唔接受,佢地就唔係代表全部人,咁佢地憑乜野要法律為佢地服務,
要全部人接受佢地果套?呢d並唔係可以妥協,可以少數服從多數既事。

佢地認為佢地果套係「高尚d」既,fine,請佢地自己跟自己果套遊戲規則,
我呢個凡夫俗子從來都唔係佢地既一份子,唔該唔好逼我跟你果套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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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bw 發表於 2009-1-27 10:07 | 顯示全部樓層
基督教都分好個派別, 基要派係其中一個, 仲有福音派, 靈恩派..再細分仲有更多..
唔係個個教派都咁極端...

小弟係一個基督徒, 有幾個問題, 真係想問大家:

1, 甚麼是家庭?
2. 甚麼是自由?  自由是否可以凌駕法律?

老實講, 以現時的社會來看, 小弟真係對將來充滿擔心...
將來唔知會否出現人和動物的戀愛, 甚至婚禮...

道德, 論理來個大兜亂...這個世界將會變成怎樣?

小弟有點覺得, 而家既社會, 就似一個青少年進入反叛期, 甚麼也不要跟規矩,
甚麼也要順著自己的意思, 任意而行...
殺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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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5472 發表於 2009-1-27 10:25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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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是一個基督徒,但實在看不過眼陳日君成日行出黎話呢樣唔得,個樣唔得,不斷批評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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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BL100 發表於 2009-1-27 10:50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bw 於 2009-1-27 10:07 發表
老實講, 以現時的社會來看, 小弟真係對將來充滿擔心...
將來唔知會否出現人和動物的戀愛, 甚至婚禮...

道德, 論理來個大兜亂...這個世界將會變成怎樣?
...


沒錯,這個世界是愈來愈亂七八糟,不過道德的問題,
只要不傷及別人,是否可以考慮用法律以外的方式(例
如教育)糾正、控制?

法律不過是對付人類罪惡的工具,不是最終目的;我覺
得信念、原則更重要。再者,訂立法律時,不是應該細
心想想法律帶來的副作用,以免破壞一些其他維繫社會
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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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BL100 發表於 2009-1-27 10:54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EU5472 於 2009-1-27 10:25 發表
本人不是一個基督徒,但實在看不過眼陳日君成日行出黎話呢樣唔得,個樣唔得,不斷批評政治


1. 陳日君是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和基督教又有分別。
2. 我不認為宗教應該和世俗完全脫勾,基督教的教義
也沒有如此說過。相反,宗教應該好好運用其影響力,
對社會上不公義的事情批評,為締造更美好的公義社
會(a society of justice)努力。

只不過,的而且確,有人運用這種影響力運用得過火,
甚至使得真正的公義不能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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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 發表於 2009-1-27 11:46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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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本身應該係人最低的做人標準, 但跟晒法律做不是等於就做左"好人"....

如不殺人, 法律可以控制到, 但如孝順父母, 呢d野就係法律之外, 道德之內....

孝順父母呢d道德標準, 相信暫時*仲好清楚, 無人會反對, 但當如果去到同性婚
姻等近代敏感話題, 呢個標準, 就變得非常不清晰, 受到大家自己的價值觀影響...

但呢d討論都係無意思.....因為大家的basis 都太唔同.....宗教本身的基礎, 就係
堅持以往的價值觀...而部分人, 就以自由, 個人主義為基礎....
而大家都想將自己的價值觀, 放左法律呢個最低的標準度解決....

講真, 如果要好科學化去睇呢d 事, 無乜可能有結果......因為並唔係科學可以解決...

但點解政黨人士可以干預政經, 宗教人士就不可以? 大家不是一樣是市民的一份子?
點解有d人會認為部分人士應該唔出聲gei?

我覺得自由民主下, 人人都有權表達意見, 包括宗教/非宗教人士....大家在發表意見同時,
亦當然要有受其他人批評的可能性....好公平丫...

*真係唔知之後會唔會有人反對孝順父母呢D 最基本的道德標準 (100年前, 一樣無人會提出
同性婚姻 呢d 違反當年最基本的道德標準 的說法)

(申請利益, 我相天主教, 但我都反對陳日君的部分意見)

[ 本帖最後由 3ASV196 於 2009-1-27 12: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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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359~ 發表於 2009-1-27 12:23 | 顯示全部樓層
管治香港既係基本法,唔係聖經

每個人有唔同價值觀都好正常,但係法律係為維護大多數人既道德標準
將基督教果一套寫進法例,其實係要求每個香港人遵守佢果一套
等同要求所有香港人信奉基督教,嚴重d可以話係侵犯人權
但係當法例係較寬鬆既時候,基督教依然可以透過其他方式宣揚佢果套思想
有人話「宗教唔可以干政」,主因我相信都係因為宗教實在干擾到好多人自身既價值觀所致

講到底,法例係唔應該為宗教服務

[ 本帖最後由 ~誰@359~ 於 2009-1-27 12:25 編輯 ]
字大只顯得人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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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H 發表於 2009-1-27 12:41 | 顯示全部樓層
原帖由 hkbw 於 2009-1-27 10:07 發表
基督教都分好個派別, 基要派係其中一個, 仲有福音派, 靈恩派..再細分仲有更多..
唔係個個教派都咁極端...

小弟係一個基督徒, 有幾個問題, 真係想問大家:

1, 甚麼是家庭?
2. 甚麼是自由?  自由是否可以凌駕法律?

...

我都知基督教派有好多,所以我都幾戥溫和派的人唔抵,因為社會已開始兩極化,
一係極狂熱宗教分子,一係因為有不愉快經歷而極度反對基督教的人,
而兩批人都唔會理「基督教有不同派別」這個事實,一有少少問題便會互相攻訐。

據知現今法律有部分是以十誡作基調的,對一個基督徒來說,法律是否不可與十誡抵觸?
我要從另一角度說明,有些人士自己都守唔晒十誡,冇資格話人。
以下資料得自wikipedia,2009年1月27日12:34,內容為基督新教的十誡。

第五條:應孝敬父母。

有些教會希望成員游說父母也入教,假如父母不肯,有關成員便會很為難,
因為該教會的人士會將一切不肯接受基督教義的人稱為被魔鬼纏身,
亦將傳統拜先祖(唔係拜神!)曲解成拜偶像,唆擺成員不要拜祭先人,家庭糾紛因此而起。
該成員脾氣好的話就會自己唔開心,脾氣唔好的話就會同屋企人吵大鑊,咁叫做孝敬父母?

第九條:不可作假見證。

假如有人說,將同性同居者納入家暴條例會鼓吹同性戀行為、
同性戀會令愛滋病蔓延,又是否作假見證?
我作為生物系學生,明知這些說法不對。
呢班人,又有冇從其他角度,說之以情動之以理?



佢地自己都做唔到一個基督徒應該做的事,所以佢地講乜都唔會啱我心水。
我無意攻擊人,我只係想佢地先做好本份,才去想其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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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SV196 發表於 2009-1-27 12:43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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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誰@359~ 於 2009-1-27 12:23 發表
管治香港既係基本法,唔係聖經

每個人有唔同價值觀都好正常,但係法律係為維護大多數人既道德標準
將基督教果一套寫進法例,其實係要求每個香港人遵守佢果一套
等同要求所有香港人信奉基督教,嚴重d可以話係侵犯人權
但係當 ...


其實我諗最基本要清楚返, 香港立法程序, 係要立法會通過, 而呢個決定
係由議員(包括民選的) 去一齊做....

似乎無人話過要聖經管治...或法例應該為宗教服務....

我覺得部分人, 首先唔好用左他人的宗教背景去睇先件事先, 咁會引起好多無關的爭論....
不妨放開少少去睇, 現時只是不同人士表達自己意見... 有人希望道德上"緊d", 有人
希望"闊d"....大家的理想不同......

每個人有唔同價值觀都好正常, 但唔通因為咁, 所以要求 "緊d" 的人就唔應該出聲?
本身不是道理吧....
3ASV196.KE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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