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 40# 的帖子
閣下發文時理應小心;我已將昨晚發出的言論收回,以負責任。
申報利益:我從未加入任何一個香港的鐵路迷組織,成為這些組織的會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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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louisyau 於 2009-7-27 13:5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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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mmlcs36 於 2009-7-27 13:02 發表 當然不是純粹手持這樣簡單啦不過我已指明是個人認為,可能係我自己的底線太高吧總之如果我拍照/參觀時見到呢d人我會選擇避之大吉 如果要一樣現成既物品證明該人曾去該站
最簡單既野係車指
唔通響焗漆版用前地鐵員工既書法字style寫XXX到此一遊嗎?
另請解釋何謂「純粹手持這樣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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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aron 於 2009-7-27 13:53 發表 
如果要一樣現成既物品證明該人曾去該站
最簡單既野係車指
唔通響焗漆版用前地鐵員工既書法字style寫XXX到此一遊嗎?
另請解釋何謂「純粹手持這樣簡單」 ...
係車站影張相已經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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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Y671 於 2009-7-27 11:45 發表 
簡單少少你句野:「該會員曽表示反對UCR683的鐵路組織」
係咪咁既意思?一個人點樣反對一個組織?
可能佢係想講「不滿」
不過鐵路迷組織既恩怨真係好多
近幾年黎間唔中都有人放暗箭
我都曾經做過代罪羔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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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新聞睇到開酒果個人,果然係火車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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佢好似已被高登起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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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TIS401 於 2009-7-27 18:50 發表 
佢好似已被高登起底...
正係cap左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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