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巴士遇上車禍時,係咪一定停響原位等警察黎仲裁?
[複製鏈接]
|
頭先搭城記171出九龍,部車行到摩利臣山道禮頓道燈位前俾旅遊巴撞尾,
即時響路中心擺街。司機好努力揚手叫其他隧道巴幫手過車,
搵左部新記113埋黎,不過無乜人上,
之後又搵左城記117,171埋黎,
我上左171唔知之後點了。
但可以肯定出事後十五分鐘都無警察出現。
後面就塞死晒…… |
|
|
|
|
|
|
|
基本上任何車輛一樣
車禍後移動車輛都得,但可能影響環境證供
隨時由受害變成對自己不利 |
|
|
|
|
|
|
|
原帖由 ASV50 於 2014-4-4 22:27 發表 
基本上任何車輛一樣
車禍後移動車輛都得,但可能影響環境證供
隨時由受害變成對自己不利
如果無人受傷、無損壞公物,而雙方同意和解的話,唔需要報警。
不過巴士公司撞車的話,除非係雙方都係自己公司兼符合上述原則,
公司一般都係會報警,車就唔可以郁住.... |
|
|
至於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
|
|
|
|
其實可以雙方和解既... 不過都要等稽查黎紀錄處理, 同埋事後寫紅仔 |
|
|
|
|
|
|
|
1.) 題目已錯,仲裁係法官做,警方在現場只作紀錄
就算AI到場都只係現場搜集資料調查
2.) 如果係主要幹線,架車仲郁得你影完場仲唔移開架車,等俾阿sir到場剷上天花板
3.) 如果係自撞死物無人傷亡可以先移開,有時直情唔洗報警(自相殘殺,撞私人物件私了) |
|
|
|
|
|
|
|
回應主題
小弟於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 網頁搵到以下資料
http://www.motor.org.hk/traf_ads.htm
節錄︰
假如發生交通意外
以下情況,切須停車──
l 有人傷亡
l 有車輛或任何物件損毀
l 有動物傷忙(如豬、牛、馬等)
l 即使車輛毫無損毀也要停車
以下情況,不可移動或干擾車輛──
l 有人死亡或嚴重受傷
l 造成嚴重損毀
除非──
l 有警務人員的許可
l 救人,救火或應付緊急事件
否則,你可駛至安全地方處理以下交通意外──
l 沒有人死亡
l 沒有人嚴重受傷 |
|
|
真正辛苦嘅工作係要忍耐
|
|
|
|
|
|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