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司馬sir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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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s3n370 於 2016-2-3 15:36 編輯
證明唔到傷者係蓄意﹙有犯罪意圖﹚破壞塊玻璃,刑事毀壞就唔成立。完。﹙刑事﹚
唔通郁D打爛野都告得刑事毀壞咩
你呢個Argument頂多係足夠叫傷者賠塊玻璃及相關損失﹙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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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一片海 會重返大洋 也許一片港 會再得芳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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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54 發表於 2016-2-3 16:02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40058-20160203.htm?spTabChangeable=0
九巴表示,已成立專責 ...
正如我在前文講過﹐外推門真係一塊玻璃﹐沒有其他扶手可以擋一擋﹐風險上會比上一代所用的外推門及向內開的車門為高。
外推門(即ATE 所使用的一類)﹐都仲有半隻門有扶手。傳統車門直情有成支扶手打斜橫跨成個玻璃面。
真係同類事件﹐都可以卸下力﹐未必跌出車。
而這一單新聞﹐新城都需要關注﹐因為大家都係使用同類車門。
一個唔好彩﹐隻門設計上或用料上有問題﹐要加裝額外保護設備﹐我真係唔知點加好了﹐一加額外扶手﹐隨時令車門打開的軌道﹐車身同車門空間唔夠闊通過這些額外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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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的外推門可以,但係新的外趟門,門及車身之間的空隙未必夠位裝額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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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框和玻璃有凹位,門框有厚度,加在那裡不會凸出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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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推門 (即第一代所用的車門﹐例如ATE)﹐都有一個 C 字形的扶手﹐打開車門後都仲有少少可扶。
外趟門 (即出事的一款車門)﹐軌道係 L 形﹐除了在車內的扶手外﹐車門便沒有扶手了。
個人觀覺 : 講扶手使用﹐似乎最好係外推門﹐之後係傳統的內開車門﹐外趟門係最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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