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75憑甚麼話人灌水(站長曾承諾27號前處理上訴和投訴,但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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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係話 50 條需要加入此項,
即係話站規 50 條無寫明呢樣,屬於漏洞,應該改善。
原帖由 ChickenTong 於 16/1/2011 01:18 發表 
名字唔關事,標題唔關事,
文章內容下面一個分項都冇提過,
咁冇話唔俾,就即係適當啦 ...
我唔同意...
有時分項只係將某 D 重點再講得清楚 D,
唔一定係所有分項加埋就等於總條全部,
除非總條寫明係「... 包括 ...」吧。
P.S.
唔係想話你乜,但我覺得,因為站規有漏洞,
就話將回文寫在引文係無問題,我覺得係本末倒置。
唔通板主因為站規有漏洞就唔去阻止?
(當然唔係搞到要停板,但最好唔好講到應該乜都唔做)
[ 本帖最後由 238X 於 2011-1-16 01:37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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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增值功能委員會」成立以來,所審理完成的案件,均為零上訴,可見委員會比單一板主處理案件,令受審站友得到更公平及客觀的判決。要杜絕板主判決不公,甚至選擇性/針對性執法,本人建議站方另行成立「站規執行委員會」,執法範圍為本站所有分板,取代個別板主單一處理案件的模式。
「站規執行委員會」,可由各板板主所組成,惟其成員不可同時為「處理上訴及投訴版務人員委員會」的成員。運作模式,由開始審理至判決,可考照「增值功能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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